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光頡科技智慧財產管理政策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7 條之2 規定與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2.27 項目要求,本公司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規範(TIPS),建構以「規劃、執行、檢查、行動 」(Plan-Do-Check-Action,PDCA)之管理循環、建立以風險思維為基礎之智慧財產管理制度,經考量本公司營運發展與影響智慧財產管理之利害關係人、內外部議題、風險/機會及因應對策,建立與經營策略有關連的智慧財產管理政策如下:
智慧財產管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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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頡科技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執行情形
專利
本公司現行已建立專利相關管理辦法,透過專利提案申請之審查,以確保專利布局與公司營運發展方向一致,並分別針對取得發明、新型及設計專利權提供不同頒發獎勵金,以鼓勵本公司員工持續創新,保護公司智慧財產權,藉以提升公司形象,強化公司競爭力。
營業秘密
本公司已依不同單位別及文件性質區分讀取權限,並進行環境設施管制,另透過與員工的聘僱合約與員工約定智慧財產之權利歸屬及保密要求,並對新進員工進行既有智財與義務之調查,以保護本公司機密資訊安全。
每年一次向董事會提報智慧財產管理狀況,今年於2024年3月8日於第10屆第12次董事會報告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2024年執行情形。
類型 | 台灣 | 國外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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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 | 新型 | 發明 | 新型 | ||
已獲證 | 17 | 5 | 17 | 9 | 48 |
申請中 | 2 | 0 | 13 | 0 | 15 |